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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子女可以索要拖欠的抚养费吗?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5-07-22 | 92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离婚案件当中,男女双方必须要对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医疗和教育问题做出安排,否则法律将视其为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而赋予未成年子女发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利。不仅如此,当离婚后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一方未按照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支付子女抚养费时,未成年子女还有权利索要。

对于上述内容,法律规定得很明确,一般人很容易理解。然而,在现实生活当中存在着这样一种情况——父母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未按照离婚文件的规定及时支付子女抚养费。子女成年后可以追索这些拖欠的抚养费吗?今天,本离婚律师就遇到了一位前来咨询此类问题的当事人。

这位当事人目前正在上大学。由于经济条件不佳,目前正在到处筹措学习及生活费用。她的父母在其年仅5岁的时候便协议离婚了。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她归其父亲抚养,她的母亲则每月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800元。然而,自从离婚后,她的母亲便远走他乡,杳无音信。更从未支付过一分钱的抚养费。多年来一直都是她的父亲把她一手抚养成人。然而,她的父亲经济条件不佳。面对高昂的大学学费,父女二人一筹莫展。此时,这位当事人想起了她的母亲长期拖欠的抚养费之事。粗略算下来这笔钱得有12万余元。于是,其计划发起诉讼,向其母亲讨要这笔钱。

对于这位女大学生的遭遇,本律师虽然很同情,但是从法律上来说,她现在已经丧失了索要抚养费的资格。理由是她已经年满十八周岁。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支持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追讨欠付的抚养费。那么,还有其他解决办法吗?答案是肯定的。我国法律同时还规定:如果子女已经成年并能够独立生活,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请求另一方支付欠付的费用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因此,在该案中,这位女大学生不应以自己的名义发起索要拖欠抚养费的诉讼,而是应该劝说其父亲作为原告发起诉讼。如此一来,法院大概率会判决其母亲向其父亲支付这12万余元拖欠的子女抚养费。

也许有些读者会提出一个问题:诉讼时效只有三年,而该案中的母亲拖欠了十三年的抚养费。即便女大学生的父亲能够发起诉讼,未来是不是也只能拿到三年的抚养费呢?对此,本婚姻律师认为:诉讼时效并不适用于请求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案件。因此,拿回全部12万余元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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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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