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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将共同房产赠与孩子?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7 | 631 次浏览 | 分享到:

很多夫妻在离婚时会涉及房产分割问题。对于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当事人会提出各种各样的分割方案。最常见的是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由该方给予对方房屋折价款。还有的当事人担心对方无力支付折价款,而选择共同出售房屋,然后分割卖房款等等。在这些分割方案中,本离婚律师认为比较特殊的方式是将房屋共同赠与孩子。

根据我国婚姻法与物权法的规定,未成年子女也是独立的民事主体。既然是独立的民事主体,自然也享有财产权。既然享有财产权,接受来自于父母所赠与的房屋自然也是法律允许的。

既然未成年子女可以接受父母赠与的房产。那么对于离婚夫妻来说该如何做才能顺利解决离婚房产分割问题呢?本离婚律师结合此前经办过的案例为大家总结如下:

首先,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的行为应该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完成。这么做是为了避免离婚后一方反悔,届时还需要以孩子为原告起诉解决。鉴于此,本律师建议大家在离婚前就完成房屋的赠与。

办理赠与前应准备好如下文件:各方户口本、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房产证等前往当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核验手续。核验通过后,可以在当地建委网站上查到相关信息。需要注意的是:核验有效期为30日,故接下来的工作应该在30日完成。

核验通过后,应该前往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手续。一般来说此类赠与的契税税率为政府指导价的百分之三,印花税为百分之零点一。

办理完纳税手续后,持全部材料及赠与合同书前往房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即可。

从房屋变更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时起,该房屋便不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孩子的个人财产。既然夫妻双方最大的争议问题已经解决,接下来办理离婚手续就会顺利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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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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