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

              Divoce lawyers

      首 席 律 师​​
离婚时小产权房应如何处理?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7 | 500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小产权房通常是指未经国家征用土地程序,未缴纳土地出让金而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或者未按照国有土地用途规定违法建设的房屋。此类房屋在城乡结合部最为常见。由于法律不承认此类房屋的合法所有权,所以对于的男女双方在婚后购买房屋时涉及的是此类房屋,那么在夫妻感情破裂后,会在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上出现麻烦。

根据本离婚律师多年来处理婚姻案件中小产权房的经验认为:首先,法院不会确定小产权房在时房屋所有权问题。其次,法官会在庭审过程中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并就此达成私下协议。比如小产权房归一方所有,由该方给予对方若干补偿款。需要注意的是:此种协议仅限于当事人私下达成,法官绝对不会将此写入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当中。最后,虽然法律不承认小产权房屋的所有权,但其作为一项实实在在的财产客观存在,至少具有使用价值,所以当事人可以尝试说服法官处理房屋的居住权。即离婚后该房屋由哪一方居住。如果能说服法官并且将居住问题写入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则绝大部分的小产权房问题便得到了解决。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 http://www.bjlihun.com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国际大厦2003室

离婚律师咨询电话/微信号:13693697164
邮箱:
songjlvshi@sina.com
Q Q:120196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