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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涉外离婚案件应如何说服法官判决离婚?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3 | 291 次浏览 | 分享到:

今天,本律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代理了一起涉外离婚案件。由于该案的被告始终拒绝出庭应诉,致使如何说服法官判决离婚成为本律师的工作重点。


我的当事人王女士(化名,原告)长期在美国工作和学习。5年前,王女士经人介绍与男方赵先生(化名,被告)相识并于次年3月在美国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生育一女孩。由于婚前了解不够,婚后才发现双方对于婚姻家庭的认识存在巨大差异,为此双方婚后矛盾不断。女儿出生后,男方索性独自回国与王女士分居,甚至拒绝与王女士联系,对于女儿更是不闻不问。无奈之下,王女士选择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于男方故意回避法院送达,在缺席审理的情况下,法院驳回了王女士的第一次起诉。转眼半年已过,王女士委托本离婚律师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后,男方依旧躲避法院的传唤。于是案件进入公告程序并定于今日正式开庭。

为了能够达成王女士尽快离婚的心愿,本律师对该案进行了认真的分析。通过查阅第一次诉讼的案卷,本律师发现该案的难点在于男方始终消极应对诉讼,导致法官无法查明双方真实的感情状况。所以搜集双方分居情况的证据成为本律师的重要工作。鉴于王女士手中没有合法有效的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的问题证据,所以本律师提前调取了双方的出入境记录。根据该记录显示,王女士从4年前处境赴美后便没有再入境回国的记录,而男方则在3年前入境回国后再无出境记录。结合上一次的起诉记录完全可以证明双方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达到两年以上。

虽然有了这个有力的证据,但本律师仍不能掉以轻心,毕竟男方一直在消极回避诉讼,这次开庭仍然存在被法官驳回的风险。于是,在法庭上本律师充分发挥离婚诉讼中积累的经验,巧妙应对法官的每一个质疑。最终,法官放弃了对案件细节的盘问,宣布庭审结束。根据庭审的情况,本律师有把握认为这一次王女士应该能够拿到离婚判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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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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