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离婚律师之所以要谈这个问题,是因为今天有一位前来咨询的王先生(化名)在去法院查档时遇到了问题。
通常,一份起诉离婚案件卷宗材料主要包括: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离婚起诉书;4、立案通知书;5、送达回证;6、答辩书;7、调解笔录;8、审判笔录;9、证据材料;10案情报告;11、评议笔录;12、调解书、撤诉书;13、离婚判决书或裁定书;14、宣判笔录与送达回证;15、上诉状;16、备考表;17卷底。
本律师接待的这位王先生于去年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经调解离婚,现因财产问题准备再次起诉,然而他从法院调取的档案中却缺少非常关键的调解笔录,让本律师无法准确判断离婚时双方对财产的真实意思。鉴于此,本律师建议王先生再去一趟法院档案室,待拿到笔录后找本律师继续咨询。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http://www.bjlih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