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婚姻案件的二审程序,本离婚律师认为:二审法院除了作出终审判决外,还可以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二审中的撤诉可以分为两种:撤回上诉与撤回起诉,而且这两种撤诉的条件与法律效果都是不同的。
二审中的撤回上诉是指上诉人在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作出终审裁判前,申请撤回上诉,经二审法院批准后结束二审程序。撤回上诉的申请人只能是上诉人,同意方为二审法院。在撤回上诉后,二审程序便结束,且一审判决立即生效。起诉离婚双方需按照一审判决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审中的撤回起诉是指婚姻案件一审的原告在二审中申请撤回最先发起的起诉,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二审法院批准而撤回。其中,撤回起诉方只能是一审的原告,同意方为二审法院与对方当事人。撤回起诉后,该婚姻案件的二审程序不仅结束,一审判决也被撤销。
本离婚律师需要提醒大家格外需要注意的一点是:离婚案件在原告撤回起诉后,需要等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请求离婚,而像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的原告撤回起诉后,该原告便不能再以同样理由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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