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法院对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达到夫妻感情破裂标准且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是不会判决离婚的,需要等待半年后第二次起诉离婚。而第二次起诉离婚前除了要重新准备起诉书、离婚证据等诉讼材料外,还需要为第一的判决开具生效证明。
根据本离婚律师的经验认为,当事人应当持第一次的判决书找原审法官。如果案卷材料还在法官手中,可以直接开具。而如果法官已经把案卷材料归档,则需要联系法院的档案室开具。目前,北京地区各个法院档案室对外办公的时间并不统一,有的法院档案室每周仅对外一天,有的则可以在工作日随时去办。所以,建议您按照上面所介绍的流程提前打电话询问好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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