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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对方手机中与第三者的微信聊天记录时首先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0 | 185 次浏览 | 分享到:

现在微信已经成为一种非常流行的移动交流方式。根据我国婚姻法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此类聊天记录是可以当作证据使用的。既然如此,当然也会在离婚案件中得以使用。比如对方与第三者的聊天记录就是很好的离婚证据。

然而,看似非常简单直观的证据,正确取证却是一件严谨且复杂的工作。本离婚律师在实际办案中发现有很多当事人并不知道该如何正确收集此类证据。比如昨天接待的一位当事人便简单地将对方手机中与第三者的微信聊天内容拍成照片当证据。这种做法就是一种常见的错误取证方式。为什么说这种方式是错误的呢?原因很简单:在法庭上法官无法根据照片确认聊天者的真实身份。一旦对方否认,则单凭照片将无法达到您的证明目的。对此,有的当事人可能还会有疑问:“照片中的不是显示了聊天者的姓名吗?我老公/老婆就叫这个名字啊,怎么不能确定聊天者的真实身份呢?”对这个问题也很好回答:“目前注册微信并非必须实名,使用手机号码、QQ号码等均可以注册。同时,手机号码或QQ号码也未必就是实名认证的。所以,在法律上单凭微信聊天中所显示的姓名是无法直接确定聊天者的真实身份的。”正因为很多当事人没弄明白这一点,造成有在起诉离婚时虽然提交了微信聊天内容的照片,却无法被法院采信。

那么该如何正确收集您发现的对方手机中与第三者的聊天记录并使之成为合法有效的证据呢?虽然方法有很多,但首先就要解决好证明对方就是涉案微信号真正拥有者的问题。对此,您可以调查一下对方手机号是否是实名的,如果是则比较简单,如果不是,则您好需要想办法收集其他证据将微信号与对方真正关联起来。解决好这个基本问题后,后续的证明问题相对会比较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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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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