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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案件上诉后被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条件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19 | 175 次浏览 | 分享到:

最近,本律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处理了一起因对方当事人不服朝阳区法院一审判决而提起的离婚上诉案件。凭本律师多年代理起诉离婚案件的经验来看,要想指望二审法院能够对一审判决予以改判或者发回重审,通常要从两个面方面寻找突破口,即:1、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适用法律错误。然而,本律师在一审中无论从证据准备还是庭审辩论都做得非常扎实,让对方无懈可击。一审离婚判决书下来后,对方很不服气,又另行委托律师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对一审判决予以改版或者发回重审。接到对方的上诉状并仔细阅读后,本律师发现其上诉理由完全就是对一审已经审理过的事实进行重新编排和论述,仍在坚持一审中的理由,毫无新意。凭本律师丰富的离婚诉讼经验推断:对方没有为二审准备新的离婚证据,更谈不上发现了新的事实。所以,二审大体上会驳回其上诉。

果然,对方在二审开庭审理过程中没有提出新的事实,也没有新的离婚证据进行补充,只是依然固执地认为自己的理由完全正确,一审法官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都有错误,并请求二审法官予以改判。既然已经看到对方上诉的全部底牌都是些苍白无力的狡辩,本律师彻底放了心。果不其然,半个月后本律师就接到了二审法院的驳回对方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离婚律师举上面这个案例只是想就离婚案件的上诉问题说明以下几点:1、上诉的突破口只能最好围绕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是适用法律错误。”2、一审法官毕竟是法律专业人员,日常处理大量离婚案件,断案经验比较丰富,出现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况极少。如果您认为一审法官适用法律错误,那么本律师建议您先慎重考虑一下。3、如果您认为一审法官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本律师则建议您一定要在二审开庭审理前发现新的事实并取得新的证据加以证明。而且这些新的事实和证据一定要属于重要事实和证据,并能够达到足以影响判决的程度。如果您的上诉案件不符合前述三点,二审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概率机会几乎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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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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