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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阅读一审离婚判决书?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19 | 192 次浏览 | 分享到:

很多当事人都是第一次打离婚官司,对法院最终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到底该如何阅读、应该着重阅读哪部分并不清楚。甚至会倒着看判决书:先看判决结果是否令自己满意。但对判决书的其它内容,比如判决依据,往往很少关心或者根本看不懂。其实经过诉讼离婚正式审理程序而最终形成的一审离婚判决书有三个段落是最重要的,即:1、经审理查明……2、本院认为……3、判决如下……。通常来说判决内容是非常明确的,容易引发当事人困惑的是12两段的内容。下面,本律师对该如何阅读12两段的内容进行解释:

在判决书介绍完离婚原、被告的自然情况、委托代理离婚律师的信息、案件是经过合法程序审理、原告诉称、被告辩称的之后,便会进入经审理查明……”这一段。这一段其实是在为后面的最终判决结果在罗列事实依据。也就是说法院对该段所罗列的事实都是认可的。而对于前面原告诉称被告辩称只是援引于起诉书与庭审笔录中原被告所说的话,并不代表法院认可这些话,因此在判决书中又出现对方在庭审时说过的毫无道理的话时先不要生气。应该把精力放在仔细阅读经审理查明……”这一段上,一旦发现与事实有出入便可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为由提出上诉。而接下来的本院认为……”这一段则是以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为基础结合法律依据进行分析总结的内容。如果您认为这一段有错误,则可以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提出上诉。既然了解了这两段的性质与作用,那么在阅读时一定要结合离婚案件的特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法院对你们双方婚姻的基本情况认定是否正确?比如双方相识交往的时间、方式,结婚时间、生育子女的时间是否正确。发现错误应该及时向法官提出;

2、法院对你们婚姻中的根本矛盾认定是否正确?法院对这一部分事实的认定基本上依靠双方的证据。比如外遇的证据、家庭暴力的证据等等。因此,对这部分内容您要结合庭审证据来阅读;

3、法院对子女情况的认定是否正确?很多起诉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或者抚养费往往会成为原、被告争议的焦点。而法院往往会查明子女姓名、出生日期、成长情况、原、被告的收入、对子女日常生活的照顾情况、子女目前现状等。法院往往会根据这些事实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及抚养费的数额;

4、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情况。一般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对于不动产,法院一般会查明不动产的取得方式、取得时间、首付情况、还贷情况、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目前由谁居住、目前价值等。对于动产一般需要查明种类、价值、由谁保管或在谁的名下等。这些事实是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基本依据,即使一审判决不准离婚,这部分查明的财产情况也会成为下次诉讼的重要证据。所以,如果这部分内容出现错误要及时联系法官更正或者直接提起上诉加以纠正。

总之,一定要仔细阅读离婚判决书中的经审理查明……”本院认为……”这两段。从中不仅可以了解一审法官判案的基本思路,也是当您不服一审判决而打算提起上诉时寻找上诉理由的最重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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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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