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一审起诉离婚的判决不服而提起上诉,将希望寄托于二审法院的改判上。由于我国司法制度实行的是二审终审,一旦进入二审程序也就意味着案件将会获得最终裁决,无论二审判决的结果如何都只能接受。因此,本律师建议当事人在决定提起上诉时要格外慎重。
所谓离婚案件的二审程序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婚姻案件判决或裁定所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的审理。它是离婚案件审判程序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二审法院基本上只对上诉请求范围内的事项中所涉及的事实和所适用的法律进行审理。因此,二审法院不会像一审法院那样对与离婚案件有关的全部事项(离与不离、子女抚养及离婚财产分割)一并审查。鉴于此,本离婚律师根据多年办案经验提醒大家,一审判决作出后,不要观望对方是否上诉,更不要误认为只要对方提了上诉,自己即便不提上诉,等到二审开庭后再向二审法院提请求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