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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案件庭审笔录该如何阅读与签字?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19 | 210 次浏览 | 分享到:

所有起诉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在法庭开庭结束后都要阅读庭审笔录并签字。庭审笔录的格式基本上就是一问一答,由法官问话,原告或者被告回答。因此,庭审笔录的内容只是对开庭审理过程中发言的客观记录。至于离婚对方说的是否是事实,庭审笔录是不管的。通常情况下,无论原告还是被告只能在阅读签字时对自己的发言予以修正,而且要经过法庭许可,更不能要求更改对方的发言。因此,本离婚律师建议您在发现自己所说的话需要修正时及时向法庭书记员提出。书记员会视情况要求你在原处修改或重新打印笔录。笔录中记录下对方明显违背事实的话是正常的,你无权要求修正。但当您发现对方在法庭上说过的话对您自己比较有利,但笔录中没有记载或记载有出入的时候可以要求补充。书记员在向对方核实后会进行修正。

内容无误后,您需要在庭审笔录每页的下方签字,并在最后一页签字注明日期。经过您认可的离婚案件庭审笔录将成为日后法官判决的参考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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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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