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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案件公告送达的流程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19 | 205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本离婚律师办理离婚案件的经验,在被告不出庭的情况下,法院对起诉离婚案件的法律文书通常要进行公告送达。也就是将法律文书刊登在报纸上并经过一段时间即视为已经送达给被告。

以离婚判决书为例,如果要把判决书以公告的方式送达给被告,首先要由法院出具公告函,然后由原告拿着法院的公告函与判决书到有关报社进行登记并交公告费(国内离婚案件一般在人民法院报刊登,涉外离婚案件则要在人民日报海外版刊登)。将有关材料交给报社后,一般在一周至一个月内见报。见报后,还需要把刊登有公告内容的报纸、发票等交给离婚案件的承办法官入卷归档。至此,公告送达手续才算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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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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