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

              Divoce lawyers

      首 席 律 师​​
起诉离婚时需要向法院交纳多少诉讼费?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19 | 272 次浏览 | 分享到:

原告在选择起诉离婚时,往往会考虑需要向法院交纳多少诉讼费用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本离婚律师将从国家规定和实际执行两个方面进行说明。

根据我国200741日正式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涉及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这个规定虽然是我国目前涉及离婚诉讼案件的标准收费依据,但从法院实际执行情况来看却有很多不同。其中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当案件涉及财产分割且总额超过20万元时,很多法院的法官往往并不要求当事人按照0.5%交纳诉讼费。如北京地区法院的立案庭法官在接到原告的离婚起诉书后,通常不核实需要分割的财产数额,而是按照简易程序的每件75元收取诉讼费。当然从理论上说这并不是最终的应交费数额,因为具体负责审理您离婚案件的法官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一旦查明需要分割的财产数额后仍可以要求您补交诉讼费,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费。但是实际上真正这么做的法官极少,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法官直到您拿到判决书时都不会再提补交诉讼费这回事儿。当然,如果您碰到较真的法官就要单说了,这样的法官确实很少,真遇到了也说明您的运气不够好。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 http://www.bjlihun.com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国际大厦2003室

离婚律师咨询电话/微信号:13693697164
邮箱:
songjlvshi@sina.com
Q Q:120196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