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

              Divoce lawyers

      首 席 律 师​​
月收入5000元,离婚时该负担多少子女抚养费?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16 | 1551 次浏览 | 分享到:
付先生(化名)与妻子刘某(化名)因感情问题正准备离婚,付先生每月收入为5000元,刘某每月收入为3000元。双方对离婚财产的分割不存在分歧,并且同意6岁的女儿归妻子刘某抚养,由付先生负担部分抚养费。但对于付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数额的问题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妻子刘某要求付先生每月按时支付子女抚养费2500元,而付先生声称自己每月收入仅5000元,离婚后房子给了妻子刘某,自己只能到外面租房住,开销很大,只同意每月支付1000元。因双方对子女抚养费数额问题分歧太大,无法达成一致而共同找到了本婚姻律师请求协调解决。 根据我国婚姻法律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费应当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时应该根据子女在当地生活的实际需要为基本标准,同时还要考虑到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通常是父母双方的收入)分不同情况处理: 1、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 根据上述规定,付先生每月支付的抚养费数额应在1000到1500元之间。考虑到孩子即将上学,在本离婚律师的协调下,双方同意由付先生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并最终达成了离婚协议,双方顺利办理了离婚手续。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 http://www.bjlihun.com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国际大厦2003室

离婚律师咨询电话/微信号:13693697164
邮箱:
songjlvshi@sina.com
Q Q:120196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