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上,当事人应该注意还有一项与之相关的财产,即住房公积金。一般来说,当事人在婚后所取得的住房公积金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理应进行分割。然而,有的当事人因为曾经购买房屋或者租房而动用了住房公积金,所以在离婚时他/她的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为零。对此,我们在法庭上应该如何判断和处理呢?本离婚律师根据多年办案经验为大家做个简单的讲解。
首先,您能分割的住房公积金仅限于婚后所取得。道理很简单,婚后收入才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您首先要审查对方提交的公积金对账单,然后找到结婚日期后的部分逐笔累加到一起,从而得出真正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
其次,查看婚后部分里边是否有大额取出记录。由于公积金原则上只能用于购房和租房,所以大笔取出往往意味着对方有婚后购房行为。而如果您并不知道此事,则可以顺藤摸瓜进一步调查对方可能隐瞒的房产。
再有,如果对方在婚后曾经换过工作,很可能会导致其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地不一致,从而造成公积金记录不完整。因此,您在审查对方所提供的公积金对账单时一定要仔细看是否有缴纳中断的情况。如果有,您就要结合对方婚后工作的情况来判断对方是否隐藏了部分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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