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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择正确的轮流抚养方式?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3-04-02 | 444 次浏览 | 分享到:

今天,本离婚律师接受了一位当事人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咨询。这位男士正在与妻子协议离婚,然而,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却难以确定一个合适的方式。

这位男士与妻子婚后育有一子,现年3岁。由于夫妻感情破裂双方决定离婚并安排好孩子抚养问题。虽然双方的一致意见是——将离婚之事对孩子的影响尽量减小,但是双方又都认为孩子目前尚小,对女方的依赖更多。即便如此,男方认为自己才能作为儿子的长期榜样,所以轮流抚养时最好的解决方案。为此,男方提出的抚养方案是:以孩子年满7岁为界限,八周岁之前跟随女方生活,八周岁之后则交给男方抚养。

为了确定上述轮流抚养方案是否可行,以及是否具备法律效力,这位男士找到本离婚律师进行咨询。

对于这个方案,本律师认为存在一定的风险。在本律师所办理的案件中,与此类似的抚养方案非常容易导致双方发生纠纷。原因在于此类方案中,孩子首先要和女方长期生活数年的时间。在此期间,孩子与母亲的感情会变得非常深厚。同时,孩子也已经习惯了此种生活环境。有朝一日突然让女方放弃抚养权,无论是女方或者孩子都是难以接受的。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导致了双方产生纠纷,甚至需要起诉到法院去解决。而法院对于此类纠纷的最重要处理原则是要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基于此,法院通常认为:虽然双方在离婚时签订了子女轮流抚养协议,但是根据该协议及现实情况来看,贸然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并迫使其离开长期相伴的母亲,转而跟随相对陌生的父亲一起生活将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所以,法院往往会判决否定协议的相关约定,孩子继续跟随女方生活。

针对上述问题,本律师建议这位男士可以从以下几个方案里选择其一:

一、将轮流抚养的时间改为每周或者每月轮换;或者女方抚养一个月后,男方抚养一周。总而言之要造成男方也时常陪伴孩子的情形。

二、继续由女方抚养孩子至八周岁,但是男方要频繁探望孩子,加强与孩子的感情,避免造成孩子年满八周岁的时候,不愿意选择跟随父亲一起生活的情况发生。

说实话,凭本律师的经验来看,男女双方离婚后都要开始新的生活,让男方频繁探望孩子的第二种方案在现实生活中能坚持下来的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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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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