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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后私自出资为母亲购房的应该如何追究?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3-02-27 | 552 次浏览 | 分享到:

由于房产往往是家庭财产中价值最大的一项,所以其非常容易成为离婚诉讼中争议的焦点。而关于离婚房产应该如何分割的问题又因为房屋存在着不同的情况而需要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比如如下这起男方婚后出资为母亲购房并在离婚时被女方发现的案件。

男女双方婚后的家庭收入主要由男方保管。多年来双方积攒了数目可观的一笔钱。由于夫妻感情破裂,男方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而女方则提出要分割上述存款。经过一番调查后才发现男方早在一年前便将这笔钱转给了其母亲,并以其母亲的名义购买一套价值三百余万元的房屋。现在钱没了,房屋则被登记在男方母亲的名下。女方面对此情况,不知道应该如何做以挽回自己的损失。

对于上述情况,本离婚律师认为女方应该根据能够获得的证据而选择采取如下两种挽回措施中的一种:

一、如果女方能获得的证据只有男方的转账记录,则可以起诉要求男方的母亲返还被转移的资金。届时,如果应对得当的话,则法院应该会判决男方的母亲向男女双方返还这笔购房款。

二、如果女方不仅获得了男方向其母亲的转账记录外,而且还获得了男方与其母亲购买房屋的真实目的乃是借名买房,也就是二者存在委托关系的话,则女方可以起诉要求男方的母亲返还房屋。

对于上述选择,除了与女方能够获得的证据相关外,还与房屋的市场价值变动有关。比如房屋购买后价格下降,则女方选择要求返还购房款将比要求返还房屋更划算。而如果房价上涨,那当然是追索房屋最佳。

此外,女方是无法在本次离婚诉讼中完成上述工作的,其应该另案起诉男方的母亲。成功后女方还能以男方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而要求对男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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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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