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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能在直接抚养孩子的前提下获得房屋的居住权?”后续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2-12-04 | 669 次浏览 | 分享到:

前几天,本离婚律师发文讨论了一起如何能在直接抚养孩子的前提下获得房屋居住权的离婚案件。

案情大致是男女双方准备协议离婚。女方要求获得子女抚养权并要求男方将其婚前所购买的一套房屋赠与给孩子。由此,自己也能在离婚后继续与孩子共同居住在该房屋内。对于女方的有关房产要求,男方极不情愿答应。为了能尽快达成离婚的目的,男方提出了自己的修改方案——1、待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时再将房屋过户给孩子;2、孩子由男女双方共同抚养。至于如何共同抚养,男方并未做详细的说明。

对于男方的上述修改意见,本婚姻律师认为这是男方所设下的一个圈套。理由是:如果将子女抚养问题约定为共同抚养,则会导致离婚后男方以自己也有权直接抚养孩子为由,而将女方拒之门外。女方将不能在该房屋内继续居住。接下来双方很有可能为共同抚养问题发生纠纷进而诉至法院来解决。鉴于男方在抚养条件上与女方相比并没有劣势,加之在离婚后男方将女方拒之门外而造成男方始终在独自直接抚养孩子的事实,从而让法官更容易倾向于将孩子判归男方抚养。最终的结果将是:女方不仅会失去直接抚养孩子的资格,而且还会失去对于上述房屋的居住权。此外,孩子目前年仅5岁,在其成年之前的这段时间内,男方可以随时找一个貌似正当的理由将房屋处置掉。基于上述理由,本律师认为男方是在为女方设圈套。

针对男方的圈套,本律师帮助女方设计了一套反制手段。主要有如下几点:

1、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离婚后女方作为抚养人有权陪伴孩子居住在上述房屋内,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并将房屋过户给孩子为止;

2、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在将房屋过户给孩子之前,男方不得私自处置房屋给其他人。否则男方要向孩子支付违约金若干。

女方将这两点要求告知男方后,男方便沉默了,不再与女方沟通。终于,就在今天,男方做出了回应:

1、不同意将女方的居住权写入离婚协议。理由是:居住权是无期限的,约定到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是不合法的。

2、不同意因自己处置房产给他人而向孩子支付违约金或者其它任何赔偿。对于这一点,男方索性就没有给出任何理由。

男方的上述反应完全印证了本律师之前所做的判断——他在给女方设圈套。

首先,作为民事权利,居住权可以由房屋所有人与实际居住在者随意设定。举个最常见的例子——租房。承租者在支付租金之后不仅有权居住,而且还有期限限制。这便是居住权最为司空见惯的例子。怎么能说居住权不能设定时间限制呢?很明显这只是男方拒绝女方在离婚后继续居住在上述房屋内而找的一个完全不成立的借口。

其次,男方在承诺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时将房屋赠与给孩子后,又拒绝承诺自己在离婚后私自处置房屋给他人而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这赤裸裸地说明了男方根本就没打算把房子赠予给孩子。其现在答应,日后必然会找理由反悔。

鉴于男方上述毫无底线的行径,本律师建议女方要慎重考虑与其协议离婚之事,实在不行还是诉讼解决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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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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