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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发来的电子版离婚判决书与纸质的有区别吗?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2-12-01 | 916 次浏览 | 分享到:

昨天,本律师顺利完成了一个起诉离婚案件的代理工作。在庭审的最后,法官询问我的当事人是否可以接受电子版的离婚判决书?由于这种判决书对于我的当事人非常陌生,所以一时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鉴于这种电子版的离婚判决书是一个新事物,因此本离婚律师决定为大家讲解一下。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调解书,如当事人需要纸质版的,也可以到法院领取。”

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出,法院可以采用电子邮件、传真、微信、短信等多种电子方式向事先同意的当事人送达电子版的离婚判决书。这是最为重要的法律依据。

既然如此,电子版的离婚判决书自然从法律效力上来说其与纸质版的并无区别。根据本律师这一年来接触到的此类判决书来看,法官们最喜欢采用的乃是向当事人的邮箱里发送关于离婚判决的电子邮件。当事人收到后可以自行选择彩色打印方式把它打印出来,由此您便可以获得一份与法院送达的纸质版相同的离婚判决书了。

此外,本婚姻律师还要提醒大家注意的一点是:如果是第一审的电子版离婚判决书,其同样是会设定一个生效日期的。在其正式生效前,您可以提起上诉。该期限的计算方法是:从电子邮件进入到您的邮箱时起十五日内。这段时间便是您的上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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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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