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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离婚财产时法院如何区分婚前个人存款?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2-03-28 | 868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我国婚姻法律的规定,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然而,由于金钱不同于房屋、车辆等,属于种类物,因此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区分婚前存款与婚后存款将是一件必须要做的工作。只有将婚前存款有效区分出来,才能避免在离婚时被对方分走的结果。本离婚律师以曾经办理过的涉及此类问题的案件作为例子为大家分析一下:

案例一:

男方婚前有股票账户用于炒股。结婚时,其股票市值约为100万元。婚后,其继续炒股,并累计转入婚后收入50万元。经过无数次买入与卖出,有赚也有赔。现股票市值仅剩90万元。此时,由于夫妻感情破裂,女方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主张分割上述全部股票及关联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对此,男方反对。其理由是:自己婚前股票市值是100万元,婚后仅投入夫妻共同财产50万元。婚前财产投入明显高于婚后的投入。因此,请求法官按照婚前与婚后投入资金比例——2:1确定婚后股票价值,即婚后部分的价值为30万元。此30万元的价值为真正的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可以获得一半的补偿——15万元。

对于上述男方的主张,法官并没有采纳。理由是:经过核查,男方在婚后将变卖股票所得资金通过相关联的银行账户多次取出,与此同时也多次注入资金。鉴于金钱为种类物,男方的操作方式早已将其婚前资金与婚后资金相混同,无法区分。男方也无证据证明其中哪些为其婚前个人财产。因此,法院最终将截至离婚时剩余的股票及关联银行账户内的资金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予以平均分割。男女各得45万元。

案例二:

男方婚前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0万元,婚后该理财产品到期。到期后,男方又将这笔资金连同收益共210万元直接办理的大额存款。离婚时,该大额存款也已到期,但是截至离婚时男方并没有动用,目前这笔约为220万元的存款仍然在其账户内。对于这笔钱,男方仅凭银行账户资金流水单便轻松证明了全部资金的来龙去脉。由于本金来源于婚前个人财产,理财产品购买于婚前,婚后并未有经营行为。此后,男方又将这笔婚前财产及获利全部转为定期存款,所获利息属于法定孳息,亦非夫妻共同财产。最终,法官认定全部资金均为男方个人财产。

通过上述两个案例可以看出。离婚时能否拿出明确的证据来证明资金流向将是您在离婚时能否拿回婚前个人财产的关键。在第一个案例中,当事人混同了婚前与婚后财产,因此在离婚时无法拿回其主张的那部分婚前个人财产。而在第二个案例中,男方对自己婚前个人存款的操作清晰明了,所提出的证据也关联一致,因此其在离婚时成功拿回了自己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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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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