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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继续占据房屋拒绝腾房该怎么办?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2-01-23 | 1124 次浏览 | 分享到:

很多当事人在处理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时中往往不会注意一个问题,即法官将房屋判归您所有,离婚后对方仍然占据该房屋,拒不腾房该怎么办?对于这类问题,本离婚律师在多年执业生涯中处理过许多,不仅有占据曾经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房产的,而且还有占据对方婚前个人房产的,甚至还有占据对方父母的房产的。

最近,本律师就又接受了一起此类案件,起诉其前妻从其父母的房屋搬出。该案的大致情况是:男女双方婚后共同居住在男方父母名下,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某小区的房屋内。后因男方独自出国工作,而留下女方在该房屋继续居住。再后来,夫妻感情破裂,男方诉至北京市西城区法院离婚。最终,法院解除了双方的婚姻关系。虽然经过多次交涉,女方却在离婚后长达三年的时间里拒绝从该房屋内搬出。现男方与其父母共同在国外生活,不便回国,故将该案交给本律师处理。

对于该案,本律师认为女方在房屋所有人明确要求其腾房后,没有合法依据却继续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行为损害了男方父母的合法权益。因此,男方父母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女方腾房。

至于女方为何无理继续占有该房屋,本婚姻律师认为可能的情况有如下几种:

1、女方与男方父母之间有纠纷,比如债权债务问题;

2、女方与男方尚有未解决的纠纷,比如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3、女方已经习惯于在该房屋内居住,搬家更换环境后对其生活或者工作将造成不便。加之男方及家人均不在国内,北京房租又高,因此出于完全私利的考虑,而继续占用该房屋。

对于以上可能性,本婚姻律师与男方做了分析,最后排除了第1、2种情形。一致认为女方属于第3种情况。

既然如此,本律师决定在离婚诉讼中增加一项诉讼请求,即要求女方就拒绝腾房后的占用房屋行为按日支付补偿款。以此给女方施压,促使其尽快搬出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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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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