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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对于家庭暴力应该如何举证?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1-04-15 | 1577 次浏览 | 分享到:

鉴于婚姻家庭生活的私密性,很多当事人在离婚赔偿案件苦于难以举证。比如家庭暴力收集举证的问题就时常困扰着当事人。

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对于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难以举证的问题,本离婚律师结合日常办案经验认为,当您面对家庭暴力时应该从这几个方面收集证据,从多角度对其予以证明:

一、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处理记录。由于家庭暴力的突发性,让受害人在暴力发生时难以及时取证。然而,对于家庭暴力的取证最好应该是第一时间的记录。这就要求受害人在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是具有高度证明的一项证据。

二、伤情鉴定意见。除了报警外,对于自己遭受了何种程度的家庭暴力的最好证据就是伤情鉴定意见。

三、就诊记录。该证据除了可以证据自己所受伤害程度,还能为索赔提供依据。

此外,受害人还可以向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组织等部门寻求帮助。这些部门出具的借贷记录、调解笔录也可以反映事件发生时的真实情况。再有,如果有中立第三方为您出庭作证的话也可以作为一项证据提交。

法官会结合您提交的全部证据,运用生活经验做出认定。这么做就能避免因证据不足而无法获得应有的审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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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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