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

              Divoce lawyers

      首 席 律 师​​
满足以下七个条件,法院便可以判决离婚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12-15 | 1531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于起诉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来讲,法院是否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进而判决离婚往往是最为关心的问题。根据本离婚律师多年来处理婚姻家庭纠纷的经验认为:如果满足以下五个条件,经法院调解无效的,法官便可以作出离婚判决。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良好婚姻关系的基础之一便是夫妻之间相互要忠实。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将严重破坏夫妻感情,使之丧失赖以存在的基础。因此,只要收集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此类行为,法官通常会选择判决离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反对家庭暴力乃是社会共识。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实施家庭暴力便是违法。此处需要注意的一点是: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人并不限于夫妻之间的一方,而是包括孩子甚至是共同生活的其它家庭成员。这是因为:家庭成员之间最重要的纽带是亲情,实施上述违法行为将导致亲情被严重破坏,进而使夫妻感情随之破裂。基于这个原因,法官也会作出离婚判决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赌博与吸毒会严重影响家庭生活,导致夫妻感情出现裂痕。如果不仅不及时改正,反而是屡教不改的话,引发夫妻之间更大的矛盾直至感情破裂是迟早的事儿。对于这种情况所引发的离婚纠纷案件,法官重点要审查当事人一方是否属于屡教不改。所以在诉前准备证据时千万不要忽略这方面证据的收集。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夫妻之间感情出现问题后,往往并不选择马上离婚,而是分居。借此使双方冷静下来考虑离婚是否是合适的最终选择。本婚姻律师发现很多当事人对这种情况存在着一些误解。比如:有的当事人认为无论原因是什么,只要分居满两年便可以获得离婚判决。再比如有的当事人与对方处于分分合合的状态,于是乎便将每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以凑够两年的法定标准。这些认识都是不正确的。

五、双方当事人虽然不具备上述情形,但一致表示同意离婚,只是就子女抚养及离婚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

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法官也会准予离婚。

七、其它情形。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 http://www.bjlihun.com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国际大厦2003室

离婚律师咨询电话/微信号:13693697164
邮箱:
songjlvshi@sina.com
Q Q:120196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