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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离婚案件中涉及父母份额的房屋应该如何处理?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7 | 346 次浏览 | 分享到:

      最近,本律师正在处理一起较为复杂的涉及父母份额的房屋分割问题的离婚案件。该案的情况大致是:我的当事人于先生(化名,原告)与女方婚后由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位于通州区的房产。该房屋登记为于先生与女方分别拥有百分之二十的份额,其余百分之八十的分归于先生父母所有。现夫妻感情破裂,于先生委托本律师向北京市通州区法院起诉离婚。

      庭审中,作为被告的女方虽然同意离婚,但对于上述离婚房屋分割问题与我方意见不一致。女方认为自己的父母在当初购房时也有一定的出资,在离婚时应该由于先生就此给予其补偿。

      对于女方的意见,本离婚律师并不认可。理由是:女方所称其父母的出资并无任何证据。据了解,女方父母的出资实际上是用于双方购买婚戒了,并非用于购房。而在本案离婚诉讼过程中,双方已经就婚戒的归属达成了一致意见,所以女方的主张并不成立。

      眼见自己的要求缺乏根据,女方只好放弃了上述要求,接下来就是处理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了。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女方同意放弃自己的份额,而由于先生给予其50万元的补偿。虽然双方达成了一致,但由于男方的父母也是房屋所有人,所以法官无法在最终的离婚判决或者离婚调解书中予以明确。为了防止反悔,法官提议双方可以将关于房屋所有权处理的约定写入离婚调解笔录。该笔录虽无强制执行力,但如果日后反悔,该笔录可以当作证据使用。

      最终,双方接受了法官的建议。将有关房屋的分割方案记入调解笔录。离婚案件得以顺利结束。

      虽然离婚案件结束了,但本婚姻律师认为:由于房产证仍然记载着女方也是房屋所有人。未来对于房屋交易会产生影响。要想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于先生应该再发起一个分家析产纠纷的诉讼,请求法院以判决的形式真正明确各方所拥有的房屋所有权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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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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