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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时父母在婚前与婚后均有出资的,离婚时如何分割?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6 | 230 次浏览 | 分享到:

昨天,本律师接待了一位前来咨询离婚房产问题的何先生(化名)。他与女方于去年10月登记结婚。婚前,双方共同签订购房合同,准备购买一处房屋作为婚房。房屋总价款为500万元。签订合同当日,何先生的父母出资支付了第一笔300万元。二人登记结婚后,何先生的父母又出资100万元,同时女方父母出资100万元付清了全部购房款。现双方因夫妻感情破裂而准备离婚,但对于房产分割却出现分歧。女方认为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所以应该平分房屋,何先生坚持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对于何先生的情况,本离婚律师认为其中涉及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本案中,婚前何先生的父母出资300万元应该属于对何先生个人的赠与,连同这部分出资的相应升值部分也应属于何先生个人所有。而婚后何先生父母出资的100万元与女方父母出资的100万元则属于对双方的赠与,连同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平分。所以,本案中的房屋在离婚时应按照四比一的比例进行分割,何先生可以取得绝大部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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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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