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律师办理的婚姻案件中,有一些离婚房产并非仅登记在夫妻双方或者一方的名下,而是还有第三人,比如父母。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双方婚后购房时得到了父母的倾囊相助,所以让毫无经济保障的父母在房产中拥有一定的份额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但是,对于这种房屋在离婚时的分割问题就会变得复杂。本离婚律师凭多年办案经验认为: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不会直接处理此类房产,而是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法官明确告知当事人:因房产涉及第三人的财产权,本案无法处理,应在解除婚姻关系后另案解决;
2、宣布离婚案件中止审理,待房产中属于双方的那部分明确后再恢复继续审理。
基于上述情况,本律师建议您:如果急于离婚,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不提分割房产的要求,而是另行提起分家析产诉讼,将属于夫妻双方的那部分确定后再请求法院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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