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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离婚律师再谈“小汽车号牌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5 | 189 次浏览 | 分享到:

今天,本律师接到了一个为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而打算上诉的当事人的电话。其中有一个本离婚律师之前多次提到的小汽车号牌的问题。

王先生(化名,原告)与刘女士结婚已经二十余年。由于夫妻感情破裂,王先生诉至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请求判决离婚。鉴于被告同意离婚,接下来要处理的自然是子女抚养与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子女早已成年,故不涉及。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除了有一套房屋及若干存款外,还有一辆婚后购买的北京号牌的小汽车。该车登记在王先生名下,并由王先生一直在使用。

为了确定车辆的归属与离婚补偿问题,法官照例做起了调解工作并尝试促成双方就车辆现在价值达成一致。经过一番工作,双方一致同意车辆归王先生所有,并由王先生给予女方现价值一半的车辆折价款。对于车辆的现价值问题,双方产生了分歧。王先生认为该车辆目前仅值8万元,而女方则认为价值10万元。眼看差距不大,法官继续做调解工作,并单独对王先生说:车辆都归你了,小汽车号牌自然也归你。你别忘了,北京号牌也在黑市能卖十几万元呢。现在女方只按照十万元作价,你肯定赚了。既然是法官所言,王先生自然相信。于是双方最终按照十万元作价,而将车辆所有权给了王先生,并由王先生给予女方5万元的折价款。

案件结束后,王先生偶然听说小汽车号牌按照法律规定不是财产,在离婚时不能作价并计算补偿。感觉上当的王先生现在想就此问题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对小汽车作价并决定补偿给对方的数额。

听了王先生的陈述后,本婚姻律师认为事已至此,他的申诉很难成功。虽然法官在调解过程中说了上述关于小汽车号牌的话,但很难认定法官的说法有问题,进而推定王先生受到了法官误导。这是因为法官的说法很有技巧,并没有直接认定小汽车号牌价值十几万元,而是说在非法的黑市上可以卖十几万元。这个价格是事实,只是在法律上不认可罢了。关于这个价格有本律师之前代理过的一个为了交易小汽车号牌而假结婚,然后在离婚的案件为证。

既然法官的说法没有实质问题,那么关于车辆价值十万元便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一致意见。在此基础上,法官做出分割与补偿当然是合法的。所以王先生的申诉很难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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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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