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律师日常办案过程中有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就是调查对方的银行存款。很多时候,当事人为了能够多得离婚财产,于是在起诉离婚前便把自己名下的银行存款全部转走或取出并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有时甚至连银行账户也一并注销。那么这种情况下,还能调查出来吗?
对于上面的问题,本离婚律师认为:虽然对方提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存款全部转移并销户,但是在离婚案件中仍然能够调查出来。原因在于:开户银行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银行对于客户所开立的账户有责任保存一定时间的交易记录明细。一般情况下,银行柜台便可以查询到当事人在本行开立的全部银行账户及最近一年内已注销账户的交易记录明细。对于超过一年的已销户账户,则需要向银行提出申请后,由银行相关部门在后台进行查询。查询时间一般是一周左右。
综上,即便对方提前把银行账户内的存款全部转走并销户,也仍然可以通过查询交易记录明细的方法调查出来并作为离婚财产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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