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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再次要求处理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有诉讼时效限制吗?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5 | 178 次浏览 | 分享到:

有一些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是由于一方在离婚时故意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被另一方发现而引发的。有一些当事人对于法律不是太了解,尤其是一些通过协议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的当事人,往往会误读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相关规定,认为离婚后超过一定时间,便无权在要求分割此类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上述认识,本离婚律师认为是不正确的。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共同拥有所有权的财产。而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其最大特点就是不受时间的限制。无论是否他人占有及被他人占有多长时间,也改变不了所有权归属。正因为如此,本婚姻律师认为:只要是在离婚时尚未分割且在离婚后没有灭失的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均有权在任何时候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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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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