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本律师接待了一位前来咨询离婚财产与债务问题的女士。她与男方结婚三年,尚未生育子女。婚后,其父母转账16万资助她购买小汽车一辆。现因夫妻感情破裂即将面临离婚诉讼。关于这笔出资,女方主张是自己父母看到双方经济紧张而借款给他们。对此,男方当然不认可。于是双方为此争执不下。
对于上述问题,本离婚律师认为:这位女士若想证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准备证据:
1、父母向他们转账的银行记录,以此证据资金往来的事实与转账双方的身份;
2、转账的性质为借款而非赠与。由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密切,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往来的性质是借款,则很容易被法官认定为赠与;
3、需要用旁证以辅助证明借款的真实原因。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方在法庭上否认是借款,则在离婚案件中无法直接解决,需要由这位女士的父母另行起诉双方要求偿还借款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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