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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中法院可以不处理离婚财产吗?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4 | 229 次浏览 | 分享到:

离婚诉讼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然而根据本离婚律师多年的办案经验认为,法院虽然判决离婚,但不一定会处理所有的离婚财产或者根本就不处理。法院这么做并非是错误,毕竟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只是离婚诉讼中附带解决的事项,可以另案解决,所以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根据案件情况做出不予处理的决定。大体上说,不处理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离婚财产涉及案外人的权益。比如婚后购买房产,但房产作为共同共有财产而登记在当事人及其父母名下。对于这种情况,法院通常会告知要求分割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分家析产,待确定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后再予以分割。

2、尚未取得所有权证明的财产。对于此类财产,由于所有权确定,所以法院不宜进行分割,仍然需要等待所有权明确后再另行主张分割。

3、离婚财产线索太多,争议较大,如果与离婚问题一并处理将明显拖延离婚时间。

4、双方当事人均表示不需要法院处理离婚财产问题。

5、离婚财产需要进行评估鉴定,而由于当事人的原因导致评估鉴定无法进行,故而法院无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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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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