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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的价值如何评估?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4 | 150 次浏览 | 分享到:

今天,本律师接到了一个来自美国的离婚咨询电话,电话中是一位在婚姻中出轨的女士。由于出轨行为被男方发现,于是男方提出离婚的要求,对此,这位女士也同意离婚。但在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双方却发生了分歧。原来在离婚谈判过程中,男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提出如下要求:1、婚后购买的小汽车归女方所有,女方需要按照当年购买价格补偿男方;2、结婚钻戒归女方,但女方要按照当年购买价格补偿男方。对于男方评估离婚财产的标准,这位女方当然不愿意接受,但又不知道该如何反驳。那么,在离婚过程中法律对于离婚财产的评估标准到底是什么呢?


本离婚律师凭多年办理婚姻案件的经验认为:夫妻双方对于离婚财产价值的评估应该以离婚时的市场价值为准,而非以当初购买价格为依据。关于这一点应该很好理解。比如前面所说的小汽车的价值。众所周知,小汽车是随着购买时间的长短而不断贬值的,一辆二手车的市场成交价格也许还达不到新车的一半,这是因为小汽车的价值在使用过程中损耗掉了,所以对于小汽车的估价应该以离婚的时间为准。同样,虽然钻石的价格不见得是贬值趋势,也应以离婚时的市场价格为准,而非结婚时的购买价格。

对于上述问题,本律师认为最简单的估价方法是双方以合理的估价标准进行协商,如果协商失败,也可以请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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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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