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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后又离婚的,财产如何分割?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4 | 151 次浏览 | 分享到:

再婚夫妻由于都有过失败婚姻的经验教训,所以会更好地珍惜夫妻感情。但有时却事与愿违,因为不能很好地处理各种复杂关系而不得不再次面临离婚。此时便会出现个人财产与再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区分等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


离婚律师认为在确定离婚需要分割的财产前,首先需要将再婚前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分出,然后将剩余财产作为离婚财产进行分割。对此需要把握的标准与普通离婚案件并无不同,即以再婚登记的时间为准,之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仍为当事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再婚登记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长短而转化为再婚后的妻共同财产。在将个人财产分出后,凡属于再婚登记后任何一方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所得等财产一般均应属于再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并在离婚时予以分割。

凭本婚姻律师多年处理离婚财产的经验认为:在区分再婚后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与婚前个人财产时有一种情况比较复杂,比如再婚后一方将婚前个人存款与婚后存款混合后用于炒股,由于频繁的买卖而使账目变得难以区分。此时,该方应该耐心收集与之相关的所有证据,并要做到可以运用证据将两种财产明确区分开来的程度,否则法官很可能会将全部财产作为离婚财进行以分割。另外,还有一种容易让当事人产生误解的情况,即当事人双方以前就是夫妻关系,离婚后又复婚。对于这种特殊的再婚方式,本律师认为:由于前次离婚时已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完毕,故而在双方复婚前各自所得的财产仍为个人财产,不存在因为再婚登记而自行恢复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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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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