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

              Divoce lawyers

      首 席 律 师​​
离婚经济帮助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4 | 145 次浏览 | 分享到:

离婚经济帮助是指双方在离婚时,如果凭自身能力或分得的离婚财产不足以维持当地正常生活水平,导致生活困难的,由双方协商或者法院判决,由有条件一方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资助的制度。本离婚律师认为,经济帮助必须满足如下几个条件:

1离婚时一方凭自身能力或所分得的离婚财产不足以维持当地正常生活水平,导致生活困难。如果一方虽分得的离婚财产很少或者没有,但其具备正常的劳动能力,则不能认定其无法维持当地正常生活水平并可能导致生活困难;

2、对方有负担能力。如果对方没有负担能力,经济能力也很差,则不能适用离婚经济帮助制度;

3、给付具有阶段性。经济帮助一般是有期限的,期满则结束而无论接受帮助方其时的经济状况。另外,如果在经济帮助期间,接受帮助的一方经济情况明显好转,则提供帮助方有权要求终止帮助。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http://www.bjlihun.com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国际大厦2003室

离婚律师咨询电话/微信号:13693697164
邮箱:
songjlvshi@sina.com
Q Q:120196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