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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的离婚经济帮助形式一般有哪些?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12 | 450 次浏览 | 分享到:

最近,本律师联系处理了几起涉及离婚经济帮助内容的婚姻案件。所谓离婚经济帮助,是一种不同于离婚赔偿,旨在为离婚时生活困难一方提供暂时帮助的法律制度。那么,法院判决所确定的离婚经济帮助形式都有哪些呢?本离婚律师总结以往的经验认为主要有一下形式:

1、离婚时一方年轻且有劳动能力,属于暂时生活困难的,法院会判令另一方给予其一次性或者短期的经济帮助;

2、如果生活困难一方年老、残疾没有生活来源的,法院可能会判令另一方给予其长期的经济帮助;

3、如果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且没有住处,另一方有住处的,法院可能会判令另一方将住处提供给其居住,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如果在执行离婚经济帮助其间,受帮助方再婚或者经济条件明显好转,导致经济帮助失去意义的,提供帮助一方即可要求终止帮助。另外,根据本离婚律师多年的办案经验认为:如果法院判决确定的经济帮助已经履行完毕,受帮助方还想继续要求获得帮助的,法律不会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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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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