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本律师接到之前一位当事人西女士(化名)打来的咨询电话。在上一次离婚诉讼期间,本律师代理西女士在法庭上围绕离婚财产问题展开攻势,迫使对方严先生(化名)暂时撤回了起诉。撤诉后双方并没有和好,于是开始分居。分居期间,西女士认为一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日常生活用品都在对方的住处,想拿出来一部分,但对方严先生却要求先离婚,然后再拿东西。这让尚不打算离婚的西女士很恼火,于是打电话给本离婚律师寻求帮助。
对于西女士的问题,本律师认为有两个办法可以解决:1、和对方签订分居协议并明确相关夫妻共同财产暂时由哪一方保管,待双方真正离婚时可以当做离婚财产证据递交给法庭进行分割;2、由于双方目前还是夫妻关系且没有夫妻财产约定,从法律上说双方均有权占有使用这些财产,且西女士到对方住处也不违法,所以西女士可以在不通知对方的情况下找开锁公司直接进入对方住处并搬走相关物品并使用。
由于西女士着急使用某些物品且不愿意重复购买新的物品,所以西女士选择了第二个方法。结果是:对方严先生事后发现并报警,但警方经过了解认为是家庭纠纷,所以拒绝处理,建议双方起诉离婚解决。就这样,西女士在分居期间顺利拿到了自己想要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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