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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时美国结婚证的三级认证问题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3 | 808 次浏览 | 分享到:

结婚证是离婚案件中最为基本的证据。对于在中国法院发起涉外离婚诉讼的当事人来讲,要想将在美国领取的结婚证用于在中国法院诉讼证据使用的话,前提是要对其进行三级认证否则中国法院会拒绝受理或者驳回您的涉外离婚诉讼

之所以需要做三级认证是因为中国法院无法直接确认美国政府所颁发的结婚证的真伪。无法辨别真伪便无法确认原被告双方是否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从而导致法院无法审理涉外离婚案件。因此,我国婚姻法律要求对于美国政府颁发的结婚证明需要做三级认证以证明其真伪后才能拿回中国法院作为认定基本事实的证据。根据本离婚律师多年来处理涉外婚姻案件的经验,美国结婚证的三级认证流程大致如下:

1、持结婚证书到美国当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

2、持公证后的文件到州务卿办公室做认证;

3、前往中国驻美使领馆办理认证。

另外,如果您处于华盛顿特区、马里兰州、特拉华州、爱达荷州、肯塔基州、蒙大拿州、内布拉斯加州、北卡罗纳州、北达科他州、南卡莱罗纳州、南达科他州、田纳西州、犹他州、弗吉亚州、西弗吉尼亚州、怀俄明州这十六个州时需要额外到美国国务院进行认证后再提交给中国驻美华盛顿州领事馆进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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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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