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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能否以对方殴打自己的父母为由要求离婚赔偿?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12 | 750 次浏览 | 分享到:

今天,本律师接受了一位吴女士(化名)的委托,为其处理与男方的离婚案件。该案并不复杂,双方结婚仅一年,而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已经5个月,对方也同意离婚,但离婚赔偿的问题却让吴女士不知该如何着手。原来,双方在今年的6月份发生了严重的争吵。事后,吴女士的父母来到男方父母家做和好工作。没想到男方及其家人很不冷静,双方又爆发了争吵。而孙先生竟然踢了吴女士的母亲一脚,造成吴女士母亲软组织挫伤。虽然伤情不严重,但男方对女方母亲的暴力殴打行为深深伤害了吴女士,双方从此分居至今,再无任何交流。经过一段时间的分居,吴女士决定委托律师办理离婚诉讼,并打算在诉讼中针对男方对其母亲使用暴力的行为提起离婚赔偿。然而,事发当时吴女士并没有报警,仅有当日看病治疗留下的医药费单据。了解了一些离婚知识的吴女士感觉到没有真正的家庭暴力的证据情况下索赔很难获得法院的支持。为此,吴女士希望本律师为其收集男方家庭暴力的证据。

听了吴女士的讲述后,本律师有一些不同的看法:该案中对于家庭暴力的取证问题并不难,凭本律师多年处理离婚案件的经验是可以协助吴女士取证的。关键是吴女士不能在离婚诉讼中以此向男方提起损害赔偿问题。这是因为:离婚赔偿中所指的家庭暴力是仅限于夫妻双方之间实施的家庭暴力。遭受此类家庭暴力受害方是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赔偿的。而对于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父母所实施的家庭暴力,由于受害方是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方,所以在离婚诉讼中是不予处理的。他们可以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另行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来主张自己的权益。他们的子女,也就是夫妻中的一方是无权代替父母、并且是在自己的离婚案件中提出赔偿要求的。所以,吴女士在离婚诉讼中不可能就此得到赔偿。

虽然如此,本离婚律师还是为吴女士设计了主张权利的方案。即在离婚过程中按照我的指导获取男方实施暴力的证据。然后以吴女士的母亲为原告单独起诉男方,打一场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该诉讼如果进展顺利的话还能对吴女士的离婚判决起到积极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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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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