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本律师正在处理一起涉外离婚案件。该案中我的当事人是旅居美国的华人,已经加入美国籍。现在因夫妻感情破裂,便想委托本律师起诉居住在国内的妻子离婚。
鉴于其外籍身份且居住在国外,故我的这位当事人首先要做的便是办理离婚诉讼文件的公证认证手续。在办理这个事务时可以把办理人分为两类:外籍人士与中国公民。并由此导致他们在办理公证与认证手续时有很大不同。最主要的一点便是:中国公民可以直接到中国驻美使、领馆办理起诉文件的公证手续即可以交给本离婚律师到中国法院办理起诉立案,而外籍人士则必须先到国外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后到相应政府部门做认证,然后持经过公证与认证的诉讼文件到中国驻美使、领馆再办理认证方才可以递交给中国法院进行起诉。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http://www.bjlih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