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

              Divoce lawyers

      首 席 律 师​​
被告在国外的涉外离婚案件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3 | 238 次浏览 | 分享到:

最近,本律师代理了一起涉外离婚案件。案情大致是:陆先生(化名,原告,户籍地在北京市海淀区)与伍女士(化名,被告,户籍地在北京市西城区)于2008年在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登记结婚。2012年,伍女士一个人赴美留学毕业后留在美国工作和生活。由于长期两地分居,夫妻感情破裂,陆先生便委托本律师提起涉外离婚诉讼

通常来说,起诉离婚所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要选择正确的管辖法院。根据婚姻法与民事诉讼法的特别规定,对离婚时一方在国外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既然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本案当然要向陆先生的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起诉。

另外,本离婚律师要提醒您:由于此类选择管辖法院的方式是按照法律的特别规定进行的,所以在起诉离婚时需要向法院提交被告在国外的证明。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 http://www.bjlihun.com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国际大厦2003室

离婚律师咨询电话/微信号:13693697164
邮箱:
songjlvshi@sina.com
Q Q:120196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