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

              Divoce lawyers

      首 席 律 师​​
涉外离婚案件的原告一定要做公证和认证手续吗?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3 | 265 次浏览 | 分享到:

很多身在国外的涉外离婚案件的原告委托国内律师参加离婚诉讼时都要办理离婚材料的域外公证和认证手续。根据目前法律法规和外交部的相关规定来看,办理这些手续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复杂的,时间也较长。那么,作为涉外离婚案件的原告有办法不做公证认证手续,开庭时也不用回国,直接委托律师处理自己的离婚案件码?办法当然是有的,但前提是在向法院起诉立案时必须亲自到场。今天,本律师就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处理了一起这样的事情。

我的当事人马女士(化名,原告)与张先生(化名,被告)于2006年在朝阳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马女士独自前往澳洲学习和工作,张先生则在国内工作。由于长期两地分居,感情日渐淡漠,最终马女士于近日回到北京和对方协商离婚的问题,但张先生不同意。马女士只能选择起诉离婚。但马女士的工作比较繁忙,马上要回澳洲,不可能亲自参加庭审,只能委托本律师出庭参加诉讼,而且在澳洲办理委托中国离婚律师所需的公证认证手续也很麻烦。于是本律师建议其抓紧时间在回澳洲前直接在北京的法院办理起诉立案手续。只要涉外离婚案件的原告亲自办理起诉立案手续,以后开庭审理的过程就无需在向法院提交离婚材料公证和认证手续了,律师可以直接参加诉讼并取得离婚判决书。马女士采纳了本律师的建议,立案手续很快就办好了,马女士可以将离婚事务完全交给本律师直到离婚判决,自己放心地飞回澳洲去了。
版权属北京婚姻律师,欢迎您向婚姻律师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最专业的离婚律师 http://www.bjlihun.com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国际大厦2003室

离婚律师咨询电话/微信号:13693697164
邮箱:
songjlvshi@sina.com
Q Q:120196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