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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起诉离婚案件在庭审结束后还能撤诉吗?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2 | 544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起诉离婚后撤诉的情况,在本律师所代理的案件中时有发生。究其原因各异,比如有的当事人与对方和好,再比如有的当事人需要获得更多的时间调查离婚财产或者准备更多的离婚证据。鉴于当事人出现撤诉想法的通常发生在诉讼的早期阶段,大家都知道该如何处理。本离婚律师在此想讨论比较少见的在庭审结束后,等待判决期间还能否撤诉的情况。

我的当事人(女方)与男方结婚多年,由于男方有外遇而导致夫妻感情不和并开始分居。于是女方委托本律师向北京市西城区法院起诉离婚。男方应诉后当庭表示同意离婚。于是案件审理进入详细审查子女抚养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该案经过数次开庭审理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评估作价工作后,主要诉讼程序已经完成。于是法官宣布休庭并择期宣判。

我方尚未走出法庭,出于某种原因的考虑,女方突然悄声对本律师表示其想要撤诉。既然委托人有新的想法,本婚姻律师自然不能怠慢,快步追上正要走回办公室的法官并传达了女方的想法。法官听后却说:撤啥诉啊?马上就宣判了。结合我方在诉讼中优势明显的情况,本律师感到法官的言外之意大致是:大家都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现在好不容易就要宣判了,而且结果也不会差,撤诉是多此一举。

眼见胜利在望,本律师也实在不想放弃。于是准备转而劝解一下女方。然而,女方决心已下。既然如此,本律师庭后正式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法官见此也只好以裁定准予撤诉了事。

从上面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离婚诉讼中,原告可以从起诉立案后至宣判前的任何时间提出撤诉申请。当然,如果法官认为原告撤诉目的违法或者恶意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会不准撤诉。当然,上面案例中的女方不具备这种情况,故法官只能裁定准予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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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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