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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在离婚起诉状中“胡说八道”怎么办?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2 | 347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起诉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往往不能客观理智地看待问题是常见的。比如原告在起诉状中为了将婚姻失败的责任推给被告而历数被告的种种不是,其中有夸大其词,甚至是胡说八道。对此,作为被告应该如何应对呢?对此,本离婚律师认为被告应该按如下步骤去做:

一、从离婚起诉书中筛选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项。即原告所称事实是否与离婚案件的审理有关,是否会对案件审理的结果产生影响。

比如本律师之前所遇到的案件中,原告在起诉书中声称被告不会做饭,也拒绝学习做饭。这种问题其实就与案件审理没什么关系,毕竟其只是日常家务分工问题,不属于性格不合或者一方有严重过错等能够促使法官判决离婚的问题。作为被告就可以忽略,不必较真。

再比如原告声称被告长期与第三者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这个指责就比较有法律意义,因为它意味着被告有过错并会导致夫妻感情不和,进而影响法官决定是否判决离婚。需要被告认真应对。

还有一种情况是原告利用起诉书对被告进行恶意诽谤。比如本律师在一起案件中发现原告在离婚起诉书中指责被告曾经偷窃原告母亲的手镯。由于这种诽谤达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被告就此问题发起诉讼,要求原告赔礼道歉以解决此事。

二、筛选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项后还要分析原告是否有证据加以证明。

比如上面提到的原告在起诉状中声称被告长期与第三者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对此,如果原告并没有证据,则被告也可以忽略,在法庭上直接否认即可。相反,如果原告有证据,而被告仍认为不真实的话,则需要提前收集反证,做好在法庭上反驳的准备。

以上就是被告如何应对原告在离婚起诉书中指责自己的简单方法,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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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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