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做出生效裁判文书的起诉离婚案件,当事人有时仍然不服,希望予以改变,此时就会涉及到申请再审的问题。对此,本离婚律师给大家讲解一下有关基本知识。
首先,关于离婚案件能否申请再审的问题。对于法院作出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能申请再审。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除了解除婚姻关系的规定外,还会涉及子女抚养及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而对于这两个问题仍然是可以申请再审的。
其次,离婚案件的申请再审应当向作出生效裁判文书的上一级法院或检察院提出。
最后,再审申请应该在法律文书发生效力后的六个月内提出,但是对于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当事人可以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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