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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案件上诉后二审法院的审理程序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2 | 346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我国婚姻法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离婚判决,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那么二审法院对于起诉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大致是什么样呢?本离婚律师为大家家简单介绍一下。

一、在书记员宣读完法庭纪律后,由法官主持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法庭组成人员名单,告知并询问当事人回避事项。

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分别陈述与答辩。

三、出示新证据。这个环节很重要,如果您希望二审法院能够作出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通常需要提出新的,足以质疑一审所认定的案件重要事实的证据才可以。

四、法庭辩论。

五、审判长询问双方最后意见并尝试调解。调解失败的,宣布择期判决。

以上是二审开庭审理的标准流程,但在实践中很多法官采取方式并非开庭审理,而是谈话方式。对于这种方式,本律师认为二审法官已经对一审判决、证据、及二审的大致结果有了比较明确的意见。法官把双方当事人约来,不过是给双方最后一次发表意见的机会。

采取谈话的方式比较简单:法官会让双方阅读一审判决书中法院认定事实部分,同时询问双方对此是否认可?是否与事实有出入?是否还需要补充?确定一审判决不存在对案件关键事实的认定错误后,法官仍会主持双方辩论并尝试调解。调解失败后,宣布择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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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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