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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因素对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影响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2 | 296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很多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双方往往会争夺子女抚养权。由于我国风俗中的“隔辈亲现象,故而祖父母与外祖父母的意见往往会影响到当事人对于离婚抚养孩子的态度。那么,在离婚诉讼中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因素对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影响又是什么呢?本离婚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办理过的实际案例对这个问题简要说明如下:

一、张先生(化名,原告)与刘女士(化名,被告)婚后育有一子小张(化名)诉讼时年满6岁。由于双方平时工作较忙,于是双方请来张先生的父母平时照顾孩子并与他们共同生活。后因没能处理好婆媳关系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张先生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要求将孩子判归自己抚养。对此,刘女士坚决反对。作为张先生的诉讼代理人,本离婚律师请来了张先生的父母作为证人不仅证明了孩子平时由老人照顾孩子,而且老人也同意在离婚后继续帮助照顾孙子。最终,法院将子女抚养权判归了张先生。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身体情况适合照顾孩子,平时照顾孩子较多,且愿意在离婚后继续提供帮助的,法院应该将该情况作为影响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一个重要因素予以考量。在这个案例中,张先生的父母便符合该规定,故而法院依法将孩子判给了张先生。

二、魏女士(化名,原告)与李先生(化名,被告)婚后育有一女小李(化名)诉讼时年满4岁。李先生因工作原因长期被公司派往国外。孩子则由魏女士与李先生的父母共同照顾。由于魏女士与公婆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发生分歧,在李先生安排下,李先生的父母私自带着孩子回了湖北老家。截至魏女士起诉离婚前,李先生的父母在湖北老家独自抚养孩子已近半年的时间。虽然如此,本婚姻律师代理魏女士在离婚诉讼期间举证证明了李先生因工作原因长期在国外,无法陪伴孩子。如果将孩子判归李先生,则会造成离婚后孩子既看不到父亲,也看不到母亲的状况,这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非常不利。最终,法院采纳了本律师的意见,将孩子判归了魏女士抚养。

这个案例虽然与第一个案例存在相似之处,但从法律上来看,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照顾显然是无法与父母的陪伴相提并论的,故而法院做出了截然相反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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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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