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在每一个起诉离婚案件里都是不可或缺的。本离婚律师大致总结起来当事人需要准备以下四个方面的证据:
1、存在合法婚姻关系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证据。作为离婚案件的原告应当准备结婚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夫妻分居证据等。而作为不同意离婚的被告除了也要准备好结婚证明外,还要准备夫妻感情尚好的证据以反驳原告;
2、子女抚养相关的证据。如果您想争得子女抚养权,则需要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去收集相关证据。另外,如果孩子已满8周岁,则孩子的意见有时也是至关重要的。同时,关于子女抚养费的问题需要准备孩子实际需求的证据及自己的收入证明和对方的收入情况的证据。
3、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的证据。关于这一点,本婚姻律师认为是比较复杂的,需要提前准备相关证据。
4、过错赔偿的证据。如果对方存在严重过错,还是有必要准备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的。因为此类过错会涉及法官认定是否需要进行赔偿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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