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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案件在立案后可以马上撤诉吗?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1 | 261 次浏览 | 分享到:

最近,本律师正在处理的一个起诉离婚案件遇到撤诉的问题。通常来看,离婚案件中的原告打算撤诉的话一般都是在案件开庭审理并查明一定的事实后。此时,如果原告发觉自己的准备并不充分,或者认为法官有可能不会判离,于是就会选择撤诉,待半年后有了充分的把握后再起诉离婚。虽然如此,本离婚律师遇到的这位原告却是在刚刚起诉后便决定撤诉。那么,对于这种撤诉,法院能够办理吗?

以本律师代理的这起案件为例,我的当事人王女士(化名,原告)于上周刚刚立案。经查询,案卷尚在立案庭,还未转到审判庭,更没有确定案件的承办法官的情况下是无法办理撤诉手续的。原因很简单,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案件的原告提出撤诉申请后,法院要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准予撤诉的裁定。而该审查行为是审判庭的职能,立案庭是不能审查的,更不能出具撤诉裁定

综上,如果您的案件刚刚立案,尚未确定审判法官,原则上是不能办理撤诉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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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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