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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面对起诉离婚后的第一次开庭?
来源: |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北京婚姻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7-20 | 225 次浏览 | 分享到:

很多当事人都是第一次前往法院面对离婚诉讼,紧张是难免的。尤其是在第一次开庭之前做好充分准备,然后在法庭上沉着应对当然是必要的。本律师就起诉离婚后如何处理好第一次的开庭审理做个简单介绍,希望能对即将走上法庭的您有所帮助。


1、在开庭前,您首先见到的人除了对方外,往往就是书记员了。书记员是为法官审理离婚案件做辅助工作的人。所以首先会由书记员核对原、被告及代理人的身份,包括查看身份证件、亲属关系证明、律师证件等。核对无误会将结果汇报给法官,告知其可以开庭。如果在核对过程中发现问题严重到足以影响诉讼程序是否正确时,书记员也会提醒法官,并由法官决定本次庭审是否进行。另外,您可能还会发现书记员在核对的过程中还在不停地敲击电脑录入内容。这其中最主要的是对庭审笔录模板进行补充,将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及一些惯常的庭审内容提前记入笔录的相应位置,以减轻庭审过程中的笔录工作量。

2、法官告知当事人法庭纪律、庭审中的注意事项及是否申请法庭组成人员回避后,敲法槌并宣布正式开庭。如果双方都聘请了离婚律师作为代理人,则直接敲槌宣布开庭,将法庭纪律、注意事项予以省略以节约时间。

3、庭审过程都是由法官主导进入某一具体程序后按先原告再被告的顺序进行的。

4、由原告宣读起诉书的诉讼请求与事实理由,然后由被告有针对性地对事实进行补充并就是否同意离婚、子女抚养及离婚财产等发表答辩意见。

5、法官询问基本案情。基本内容包括双方何时通过何种方式相识?何时登记结婚?婚后感情状况与矛盾有哪些?子女出生、姓名、性别、至今的抚养情况及如果离婚双方对子女抚养的意见如何?有无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需要在本次诉讼中处理?

6、原、被告轮流出示证据并进行质证。

7、法官总结出双方的争议焦点后,原、被告轮流发表意见,进行辩论。

8、法官视庭审情况决定是否由双方发表最后陈述或者安排下次开庭前双方需准备的材料,然后宣布休庭。

9、双方当事人在庭审笔录上签字。

离婚律师建议大家在法庭上应该有针对性地、以抽象简练的语言回答法官的问题。除非法官特意询问,切记避免像有些法律外行们把结婚若干年来双方发生的每一个矛盾均事无巨细地描述一遍,期间穿插着自己的态度及对对方的指责,甚至还要引申到另外一个问题再给法官讲个故事。如果您这么干,不仅容易被对方抓住漏洞,而且法官十有八九也会不耐烦地制止您的发言的。而如果是法官就某些具体案情提出问题时,您就要小心作答了,至少您弄明白法官的用意,然后抱着能抽象简练绝不拖沓的方式进行回答。这些不仅是必要的离婚案件的诉讼技巧,还可以节省诉讼时间,给法官和书记员留下个好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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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事务部负责人、首席律师宋健。资深北京离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 生,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专门从事婚姻、继承案件。受到诸如:《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日报》、《环球时报》、《北京法制晚报》、《南风窗》、《法学家》等多家媒体的采访与报道,被评为优秀北京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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